關于公開城鎮燃氣安全隱患舉報方式的通告
保山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
關于公開城鎮燃氣安全隱患舉報方式的通告
廣大市民朋友:
為深入推進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燃氣經營市場秩序,防范和遏制燃氣安全事故,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云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向社會公布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市級舉報方式,歡迎社會公眾監督舉報,共同守護公共安全。
一、舉報內容
(一)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充裝許可、氣瓶和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等擅自從事相關活動的違規行為。
(二)充裝站違規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氣瓶、不合格氣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問題瓶”等違規行為。
(三)生產或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強制性認證要求的“瓶灶管閥”及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等違規行為。
(四)燃氣企業未簽訂供用氣合同、未定期開展入戶安檢、隨瓶安檢,未進行安全要求告知等違規行為。
(五)向燃氣用戶提供來源不明、非法制造、報廢、改裝、超期未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黑氣瓶等行為。
(六)燃氣企業供應的燃氣不具有警示性臭味,或不按規定進行加臭的。
(七)燃氣管道設施缺少警示標識和保護裝置的。
(八)餐飲企業及學校、醫院、民政服務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旅游景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等行業領域用氣單位購買使用不合格或假冒偽劣“灶管閥”,存放氣瓶總重量超過100kg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未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使用工業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質燃油等?;返冗`規行為。
(九)餐飲單位使用已禁用的50kg“氣液雙相”氣瓶,使用可調節出口壓力的調壓器,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層等密閉空間違規使用燃氣。
(十)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存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存在未規范設置或不暢通等違規行為。
(十一)非法儲存、運輸、銷售、提供液化氣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十二)違規從事燃氣器具安裝維修活動。
(十三)違規占壓、覆蓋燃氣管線,違規包裹燃氣管線,在燃氣設施上私搭亂掛,私接、私改燃氣管線。
(十四)燃氣管道周邊建設項目未落實燃氣設施保護,破壞燃氣設施的。
(十五)其他符合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的情形。
二、舉報受理要求
(一)舉報信息應提供被舉報人姓名或企業名稱、項目名稱、具體位置、存在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事實及相關證據等。
(二)舉報應當實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實誣陷他人,不得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擾亂燃氣市場。
三、舉報電話及郵箱
市城鎮燃氣工作專班:0875-2207299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875-2207086
市應急局:0875-2212801
市公安局:0875-2192232
市交通運輸局:0875-2225759
市商務局:0875-3037537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0875-12315
市消防救援支隊:0875-2212132
市級舉報郵箱:bsrqzz@163.com
保山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
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段紹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