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我市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28元
前三季度,保山市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28元
—— 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三千元
今年以來,我市始終把增加農民收入作為“三農”工作的中心任務,千方百計增加農村居民收入。前三季度,全市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28元,同比增長9.2%,比全省農民平均收入高3035元。
大力發展產業,擴大農民經營凈收入。到第三季度末,全市農業(種植業)產值138.4億元,增長6.8%;林業產值28.8億元,增長0.4%;牧業產值82.4億元,增長3%。農村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達到6405元,增長10.6%。
積極促進農民就業,穩定農民工資性收入。認真組織農民就業情況摸底調查,今年以來全市培訓農村勞動力6.4萬人次,著力解決農民轉移就業“出得去”、進城務工“留得下”、干事創業“回得來”等問題,轉移農村勞動力超百萬人次,增加農民的務工收入。前三季度,全市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達到4019元,增長8.5%。
落實惠農政策,鞏固農民轉移凈收入。累計爭取到農機購置補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補助、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補助、草原禁牧補貼和草畜平衡獎勵、農村廁所革命補助等強農惠農直補資金2.86億元,迅速及時兌現補貼資金增加農民收入。前三季度,全市農村居民人均轉移凈收入3143元,同比增長7.4%。
不斷深化改革,拓展農民財產凈收入。采取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做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推進深化騰沖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等措施,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前三季度,全市農村居民人均財產凈收入達到261元,增長9.2%。[馮洪澤 楊麗娟]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李木瑞
